輻射安全防護:游離輻射防護法規精要

30785-005C/9789861265698

ISBN
9789861265698
作者/出版社
*李境和 / 合記
出版年代/版次
2009/1

定價NT$ 300
NT$ 270
數量

重量:0.4KG  頁數:336    裝訂:平裝  開數:25K  印刷:黑白

簡介:
☆含原能會歷年輻防師、輻防員、安全證書法規考題
☆放射師、輻防師、輻防員、安全證書必備教材

想要全盤掌握與了解繁雜的游離輻射防護法規,是相當不易。本書作者以二十多年從事輻射管制方面的教學與實務經驗,將游離輻射防護法規整合作條列式介紹與說明,讓讀者易於理解。內容從輻防法的論述,進而引述到其他重要法規命令,兼具入門與進階學習。各章末並收錄2004至2008年輻防師、輻防員與安全證書的考題與解答,對於從事輻射作業人員助益甚大,亦為放射師、輻防師、輻防員、安全證書考證的首選教材!

目錄:
第一章 游離輻射防護法及其施行細則
一、前言
二、中華民國法規體例
三、游離輻射防護法
四、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五、歷年輻防師與輻防員之法規考題
六、歷年輻射安全證書之法規考題

第二章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
一、前言
二、主要內容
三、違反輻防標準之處罰規定
四、結語
五、歷年輻防師與輻防員之法規考題
六、歷年輻射安全證書之法規考題

第三章 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一、前言
二、輻射防護
三、放射性物質
四、包裝與包件
五、交運、運送及貯存之管制
六、核准作業規定
七、結語
八、歷年輻防師與輻防員之法規考題
九、歷年輻射安全證書之法規考題

第四章 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
一、前言
二、總則
三、申請輸入、轉讓、輸出、過境或轉口之許可
四、申請使用、安裝、改裝或持有之許可、許可證或登記備查
五、申請停止使用或永久停止使用之許可
六、申請展示或租借之許可
七、管理
八、附則
九、歷年輻防師與輻防員之法規考題
十、歷年輻射安全證書之法規考題

第五章 其他相關游離輻射防護法規
一、前言
二、「人」管制法規
  (一)輻射防護管理組織及輻射防護人員設置標準
  (二)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
  (三)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
  (四)放射性物質生產設施及高強度輻射設施運轉人員管理辦法
  (五)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組織與專業人員設置及委託相關機構管理辦法
  (六)輻射工作人員特別健康檢查項目
三、「物」管制法規
  (一)商品輻射限量標準
  (二)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標準
  (三)輻射源豁免管制標準
  (四)放射性污染建築物事件防範及處理辦法
  (五)天然放射性物質管理辦法
四、「場所」管制法規
  (一)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
  (二)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
五、「服務業」管制法規
  (一)人員輻射劑量評定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
  (二)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
六、歷年輻防師與輻防員之法規考題
七、歷年輻射安全證書之法規考題

附件一 違反游離輻射防護法規之案例
附件二 考題解答
附件三 中央法規標準法

推薦序:
我國的游離輻射防護法於2002年公布自2003年起實施迄今已逾五年,其相關的標準與辦法已經過多次修訂,修訂的重點在與時俱進的採取合理化的管制思維,對高風險的放射性物質實施加強控管,對風險較低的登記類設備則簡化其管制程序,同時配合自2007年起啟用之電子化網路通關與輻防管制系統,將登記類設備之進出口、使用、轉讓、停止使用等申辦作業均予以簡化,故亦需將相關的辦法一一加以修訂。

近年來,游離輻射廣泛的應用在工業、農業及學術研究用途上,尤其是新的醫療設備日新月異,使用放射性診斷或治療的儀器亦日益普及,導致國民背景輻射逐年攀升,醫療曝露劑量始受到重視。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 (ICRP) 在2007年公布了ICRP-103號報告,其中第7章即專門討論醫療曝露劑量,因此游離輻射的防護對象已經由以往的工作人員及民眾擴大到病人。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法第17條之規定,原能會已陸續實施鈷六十遠隔治療機、直線加速器、近接治療機、加馬刀、電腦刀、電腦斷層治療機及乳房攝影X光機等設備之醫療曝露品質保證作業,未來將朝向電腦斷層掃瞄儀、核醫藥物、以及粒子治療設施規劃實施,目的就是在以最適化的醫療曝露劑量管理措施,提昇輻射診斷及治療的品質與精確度,減少不必要的輻射劑量,保護就診民眾的安全,並提高癌症的治癒率,因此輻射與我們一般可能踏入醫院的民眾可說息息相關的。

總之,輻射應用的進步一日千里,輻射不應是一項恐懼或絆腳石,而是一項增進人類福祉的有效利器。輻射的應用及核醫藥物與發展潛力及對國民健康與經濟上的效益,可說是不可限量。我國在輻射安全管制上亦已因應此趨勢,作出適當的調整,簡化法規的管制,推廣輻射的應用,增進國民的福祉。

本書的編著者李境和博士畢業於國立清華大學核工系,曾任職於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長達二十餘年,與我相知甚深,不僅學有專精,對輻射管制的實務經驗亦極為豐富,平時即相當用心的整理相關的法規要點與處罰規定。李博士現任教於義守大學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由其有系統的編纂完成游離輻射防護法規精要,內容已將輻射防護處近來修訂的法規納入,相信不僅對有志從事輻射安全防護或輻射應用之士助益甚大,對所有核能界的人士亦極具參考價值,我非常高興李博士能投入心力編纂此法規精要,也誠摯的期盼能廣為閱讀利用,使更多的人才能夠加入此一欣欣向榮的專業領域。

原子能委員會輻射防護處處長
李若燦敬書

自序:
游離輻射防護法規之目的,係為防制游離輻射之危害,維護人民健康及安全,相關輻射作業必須合理抑低其輻射劑量。該法規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以下簡稱原能會),除游離輻射防護法(以下簡稱輻防法)外,至97年10月原能會已發布了22項相關法規命令。

游離輻射防護法規係屬相當專業的特別法,涉及事項又相當繁多,對非法律人而言,整套游離輻射防護法規不易研讀與了解。國內從事輻射作業之人員,應了解我國游離輻射防護法規,才能確保輻射作業安全,並避免誤觸法網。如何研讀整套游離輻射防護法規?了解其內涵,是從事輻射作業人員之重要課題。

依我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之規定,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之事項,應以法律定之;所以為瞭解人民權利義務之游離輻射防護規定,應先從輻防法研讀起。為彌補或解釋輻防法之規定,原能會也發布了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為瞭解細則之內容,應將細則條文與輻防法條文並列,才能一窺其全貌,故本書第一章為「游離輻射防護法及其施行細則」。

整套游離輻射防護法規有三項重要法規命令,分別為「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是整套游離輻射防護法規之輻防基礎,「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是一部相當複雜的運送規定,「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是有關物質設備與輻射作業之重要管理規定,因此本書分別在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加以討論與說明。其他相關法規,則較淺顯易懂,故摘述其重點,列於第五章。總之,本書的架構,共分為五章,從輻防法談起。

國內放射師考照,不論是「醫學物理學與輻射安全」、「放射線診斷原理與技術學」、「放射線治療原理與技術學」及「核子醫學診療原理與技術學」都會測試游離輻射防護法規;原能會舉辦的「輻防師」、「輻防員」及「安全證書」考試,也都會考游離輻射防護法規。

當然游離輻射防護法規以原能會公布為主,但坊間尚無解說該整套法規之書籍。為使國內放射師、輻防師、輻防員或游離輻射設備運轉員瞭解我國整套游離輻射防護法規,編者除對游離輻射防護法規加以整編說明外,並將原能會公告的93年至97年考題,分門別類歸到不同的法規內,讓讀者更容易瞭解法規之精髓。

編者利用教學之餘暇編撰此書,疏漏之處在所難免,尚祈先進及讀者不吝指正,敬表謝忱。

李境和
於高雄義守大學